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济意义?

一、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济意义?

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就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具有大规模经营、较高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

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遵循什么原则?

你好!我国是农业大国,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坚持客观经济规律,按照现代农 业发展要求,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必须坚持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 变,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必须因地制宜,以家庭适度经营为基础。必须坚持集约化经营。必须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大力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

从实践经验来看,农业科技创新中介组织在推广新型农业方面起着不 可替代的作用,而这些作用往往表现在扩大农业科技在农村的传播范围, 推动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等方面。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农业科技创新中介 组织得到了长远的发展,但现阶段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因此需要采取相 关措施,以推动其发展。

为达到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中介组织发展和进步目标,我们可以从以下 几方面着手:(1) 制定长远且切实可行的规划。任何行业或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 发展规划的制定,农业科技创新中介组织也不例外。然而,该行业在这方 面尚处于空白状态,尚无详细可行的规划可依循,因此,各相关部门应当 以现实情况为依托,尽快制定相关的发展规划,以建立优良的发展环境和 提高中介组织的科技服务能力为目标,协调、有效、分步骤地推动中介组 织的发展。

(2) 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为农业科技创新中介组织提供优良的外部 发展环境,并进一步提高其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我们应当 在大力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基础上,将农业专家大院的建设纳入计划 之中,同时不断地对农业科技推广模式进行有效的探索和尝试。

除此之外, 各相关机构和部门应当进一步认识到农业科技创新组织在促进农村发展方 面的重要作用,并加大对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扶持力度。农业科技创新中介组织的服务能力很大程度上是由其从业人员决定 的,因此,要想提升中介组织的服务能力,就应当以已建成的星火培训基 地以及农业科技园为基地,对各类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以提 升他们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在对各中介机构大力扶持的基础上,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各种中介 机构的管理,通过信誉评价体系、资格认证制度的建立和制定,促使农业 科技创新中介组织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3) 尽快搭建农村公共科技信息平台。

农业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离 不开信息平台的组建。目前,农村科技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一 定的进展,863计划农业专家系统的上线,星火计划“农村信息化科技行动” 的开展,以及九亿、中国星火等农业网站的建立,都为公共信息平台的建 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将来的发展中,如果这些资源能得以整合,那么 农业科技中介组织的服务能力将得到极大的提升。(4) 对中介组织的发展现状进行调查和研究。调查和研究工作是制定规划以及提出发展对策的重要基础,因此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们可 以将这项任务委托于北京决策咨询中心、科技部农村中心以及科技部研究 中心等机构,依托他们强大的调查能力,对农业科技创新中介组织现有的 机制、存在的优势和不足以及现行的运作模式等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查。

之后,相关机构应当以调查结果为依据,针对现存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 解决方案和方法,以促进中介组织的进一步发展。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趋势有哪些?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将呈现四个方 面的总体趋势。多元化经营主体结构进一步强化,农户经营仍占主导地位。 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将长期保持稳定,农户经营仍然是农业生产的 主要形态。

未来农业发展潜力较大,城市工商资本和个人资本参与农业经营开发的积极性增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种农 业经营主体将进一步发展,各种新型的农业开发企业或者各种形式的 经营主体将在生产、加工和流通等领域逐步联合,各种农业经营主体将均衡、有序、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形成良性发展的格局。

农业一体化组织程度将逐步提高。当前,我国农业的生产、加 工和流通一体化组织还比较分散,由松变紧、由外向内的一体化转变 趋势将加强,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联合和协作的方式来弥补市场竞争中处于分散的不利局面必将得到改善,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需求也将促 进农业一体化经营组织加快形成。

区域化农业格局逐步形成,社区组织发挥积极作用。随着农 业的商品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的区域化格局将逐步形成, “小规模、大群体”将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

实践证明,实行区域化农业经营,有利于农业技术推广、市场化的开发以 及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 农业市场化经营趋势将不断加快。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的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将发挥决定性作用,要求各级农业管理部 门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改革农业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形成市场竞争能力。

为此,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对其相关服务的需求将更为迫切,为满足市场发展需求的农机公 司、种子公司、饲料公司、农业信息中心、技术服务公司等新型社会化服务主体必将不断涌现。 。

五、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现在农业发展的意义?

你好,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引进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升级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2.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增加农业产值,进而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3.促进农村就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创造就业机会,吸纳城市和农村的劳动力,缓解城市就业压力,促进农村就业发展。

4.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六、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包括农业产中环节的生产经营组织,也包括为在产中环节提供各种服务的经营组织。

新时期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经商,农村土地流转趋势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育和成长提供了有利的环境,而这些农业经营组织既是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主要力量,也是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来源。

因此,根据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划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分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七、新型农业经济主体?

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八、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口号?

农业产业发展标语 标语 ,农业产业发展标语 1、拥有博驰,拥有健康。 2、绿美的田野,乐享的食尚。 3、博农之机,惠民之利,驰名之时。 4、博驰,让农民富起来。 5、博爱民生,驰名世界。 6、博驰农业,引领世界。

7、博澜大地,飞驰农场。 8、博驰品质,健康伴侣。 9、博驰农产,绿色天下。 10、博驰农业,耕耘天地。 11、博驰农产品,原生态的食品。 12、博驰——生态农业的风向标。 13、引领农业新风尚,共创美好新未来 14、禾家欢,万稼兴——博驰农业绿动中国。 15、博赢互利,驰农前端。

16、农业希望,博驰发展。 17、博驰农业:绿天下,富万家。 18、博驰:不博名利,专注载驰向幸福。 19、农业兴,博驰心——博驰农业。 20、或者博弛农牧,与您共同进步。

21、博驰农业,给你安全感。 22、携手博驰农业,共享财富人生。 23、蓬博发展,驰骋未来 24、博驰——中国农业发展方向标。 25、农林牧业,博驰无界。 26、博爱达,驰天下。

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四个: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专业大户

专业大户包括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等,这里主要指种养大户,是指以种养业为主,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在自由责任地基础上通过租用村内其他农户家庭的土地,扩大种养规模,在地缘基础上“土生土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生产主体的企业化经营单位,具有法人性质,和专业大户相比,虽然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但是其产业链较长,集约化、专业化程度较高,并非简单的从事初级的农产品生产。这种模式集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为一体,可以涵盖到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特点就是商品化水平较高,生产技术和装备较为先进,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生产效率极高。

3.农民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是农户之间通过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或者其他生产资料采取一定合作方式的经营联合体。这种模式是一种互助性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规模更大,专业化水平更高,与市场的结合程度也更高,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联合经营体,也就是“抱团取暖”。特点是分工明确,从生产、加工到销售都由专门的团队负责,其生产效率也因此得到提高。

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经营的内容,可以涵盖到整个产业链条,从农产品的种植与加工、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甚至科研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都比较高,通常与农户的合作社模式主要有“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能带动农户的发展,甚至带动一个区域的特色农产品的发展。

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包括?

培育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重点是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并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开展分类指导和典型示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发展动力。对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要进行分类指导和典型示范,因地制宜地发展一批符合当地特点的经营主体。比如,对于粮食主产区应该鼓励发展种粮大户;集体经济基础好的地区应该鼓励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社;专业性和合作性比较强的农业生产领域应该鼓励发展专业合作社;农业技术要求比较高的领域,应该鼓励发展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要求高和联合性比较强的领域,应该鼓励发展新型产业联合体。目前,小农户仍然是农村人口的主体,其发展关系到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生存问题,因此一定不能放弃小农户。要实现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互融合,实现共享发展。

二是强化财政扶持,破除融资约束,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融资难是各类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普遍障碍,要通过财政补贴和创新金融制度,给予各类经营主体一定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政策支持。加大信贷支农的力度,通过“金融输血”和“金融造血”,进一步激发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

三是创新组织形式,破解制度约束,增强各类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土地入股、资金入股、资产入股和技术入股等方式,创新经营主体的联合形式;通过“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超市等方式,创新农业生产和服务组织形式;通过“农超对接”、农业品牌建设和质量认证等方式,创新农产品的销售组织形式,最终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培育农村现代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为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人力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掌握农业技术、懂经营管理并且愿意扎根农村的优秀人才。面对农村人口空心化和老龄化等问题,需要通过教育政策、待遇政策和公共服务政策配合,实现农村和城市人口的双向流动。鼓励有志在农村发展的青壮年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农业职业经理人。

五是强化农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发达的农业生产国相比,我国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的原因之一是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农业公共服务相对滞后。这就需要建立现代化的农业服务体系,其一,需要加大在农业电力、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力度,加快改善公共服务条件。其二,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服务体系社会化建设,将农业生产体系和市场进行有效对接,形成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的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参与生产技术、气象信息、市场信息、品牌建设等领域的开发。

六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解决各类经营主体的后顾之忧。农业生产面临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等,往往收益波动较大。在农产品市场逐渐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我国农产品市场面临的竞争压力也在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农业重大灾害保险还不完善。因此,应加快普及和完善各项农业保险制度,逐渐建立健全农产品期货市场,强化对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等,为各类经营主体降低由于自然灾害、市场波动以及质量安全等原因导致的损失,降低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