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制度?

一、清朝的制度?

清朝政治制度

清朝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及其相关的制度

清朝清朝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末世王朝,其政权是以满洲贵族为主体的满汉官僚联合执政,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清朝政治制度仍是以皇权为核心,其制度既有中原传统王朝的共性,又有满洲民族特色,使其统治得以维系267年。

清朝政治制度的突出特点有四:

一、制度与“家法”相联。清朝“家法”森严,其宗旨是严密防范一切侵犯皇权、威胁国家安全的举动。家法成为第一大法。针对明末的诸种社会弊端,清廷各种制度凸现“家法”精神。清初几位帝王采取积极措施加以严防,顺治帝鉴于往代宦官擅政典兵,流祸无穷,于交泰殿铸铁牌示警,并依明宫寝旧制,裁定十三衙门,再立内务府。外戚不许专权,权臣不得干政,并严行禁止士习不端,结社订盟。圣祖则禁止官员私置党羽,蠹国害政。雍正帝撰《朋党论》,告诫臣僚。

二、糅入周边民族的多种文化。军政合一的八旗制度就借鉴了契丹的“八部大人”,金朝的“猛安谋克”制,以及明代卫所的总旗、小旗等;部分机构名称又吸纳朝鲜称谓,例如,崇德时期设立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它们的名称及其职掌均参酌了朝鲜王朝承文院、承政院、弘文院等制度。就连六部早期正副长官的名称承政、参政都参用朝鲜部院职官之名。文化上彼此相互借鉴,这也是东北地区少数民族王朝在政权建设上的一个共有特征。

三、彰显满洲贵族与官员的地位。在“首崇满洲”的清代社会,官员虽设满蒙汉复职,但制度本身却凸显满洲的地位。清朝国初定制,议政王大臣会议数员,“皆以满臣充之”。顺治元年起,中枢机构六部、理藩院、都察院的长官皆为满缺,五年始增汉缺尚书一员,汉缺左都御史一员。六部满汉侍郎均分左右,理藩院左右侍郎、盛京五部侍郎皆为满缺。而六部等衙门实权皆操持在满官之手。由此满汉官之间渐生矛盾。会议之时,一二人发言,众俱唯唯。汉大臣“则必有涉于彼之事,方有所言;若不涉于彼之事,即默无一语”。“大小汉官,凡事推满官”。大学士不问政事,虽各兼部务,偶尔有建议,无关大政。

四、“仿古效今”,承袭明制。后金初创,制度未全,多仿明制。皇太极指出:“凡事都照《大明会典》行,极为得策。”清定都燕京,多尔衮摄政期间也一如明制。也就是说清前期基本上是继承明朝的一整套政治制度,定内外文武官制。比如,清代从中央的内阁、六部、翰林院、六科给事中、都察院等,到地方的行省、道、府、县衙门的建置,与明朝大同小异。

二、清朝印章制度?

印章,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鉴定或签署的文具,一般印章都回先沾上颜料再印上,不沾颜料、印上平面后会呈现凹凸的称为钢印,有些是印于蜡或火漆上、信封上的蜡印。制作材质有 金属、木头、石头、玉石等。

印章种类繁多,基本上可分为官印和私印两类。

清代印章分为官印与私印。

官印:官方所用之印章。替代官印,各有制度,不仅名称不同,形状、大小、印文、纽式也有差异。印章由皇家颁发,代表权力,以区别官阶和显示爵秩。官印一般比私印大,谨严稳重,多四方形,有鼻纽。

私印:官印以外印章之统称。私印体制复杂,可以从字意,文字安排,制作方法,治印材料以及构成形式上分成各种类别。

三、清朝扎辫子制度?

清朝的前身是努尔哈赤建立起来的后金、后金的前身是女真游牧民族,凡是游牧民族都是到背上争夺天下生存第一,发型实用重要就好比前额脑门这块绝对不能留头发就都扎辫子、等到清朝统治者努尔哈赤在位就颁布剃头令。称做剃发归降。不剃发者处死。所以清朝就再也没有扎辫子的了。

四、清朝福晋请安制度?

弟弟给嫂子请安,嫂子还礼……一般除了地位差别很大的人和直系长辈,别人请安的时候都要回礼的。

当然,侧福晋就比较难弄了,因为她不算正经嫂子,但是又是有地位的,和一般的格格不同。(这里的格格就是侍妾了)我怀疑侧福晋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要看那个侧福晋的地位了和那个侧福晋和另外的那些阿哥的亲近程度了。如果她娘家地位高,受他丈夫重视,而和那些兄弟也熟悉,弟弟应该也会给她请安。反之,就反过来……这个也是我的猜测了…… 我说的请安是在各种社交场合遇见了以后,不是说专门地去请安……这个没有这个规定。但是他们肯定会在各种宴会一类的地方碰面的么,见面的时候要行礼……应该是按照长幼的。

五、清朝科举名次制度?

清朝科举分为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第一名分别为解元,会员,状员,所以有成语连中三元。

院试 又叫童试,县级考试,童生参加,考上为生员,即秀才

乡试 又叫秋闱,省级考试,生员参加,考上为举人

会试 又叫春闱,国家级考试,举人参加,考上为贡士

殿试 国家级考试,皇帝主考,贡士参加,考上为进士

明、清殿试,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皆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张挂黄榜公布,俗称为“金榜题名”。

六、清朝行政制度?

1、清朝在全国实行行省制度,中央以下划分为省、府、县三级。全国划分为23省级区,每 个省设立巡抚一名为省的地方民政最高长官,直接听命余皇帝。有的省之间会设立一个总督,总督权力比巡抚权力大很多,但不是巡抚的直属领导,两人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总督在一定范围内有一定的兵权。这样可以分化地方政府的权力,以免造成地方与中央的抗衡。所以可以看到整个清朝的统治时期基本没有出现地方割据的事情出现,除了清初云南王吴三桂割据西南外。

2、清朝在内地地方行政制度上承袭了明朝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转化为清朝的十八行政系统。内地18行省,加5个将军辖区共计23各升级行政区划。

七、清朝爵位世袭制度?

清朝将宗室成员的爵位以递减的方式传承。依清祖制规定,只有太祖努尔哈赤之父塔克世的直系子孙方可算作宗室成员。根据成员的功勋和地位,又将宗室成员分为十等,依次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一说镇国公和辅国公又分为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共计十二等。这些宗室成员佩戴象征皇室的明黄色腰带,又称黄带子。清初分封了八个功勋卓著的铁帽子王,爵位世袭罔替,除此之外,所有宗室成员继承父辈爵位时,按律依次递减一等,从亲王到奉恩将军,再传则无爵位,称为闲散宗室。

八、清朝的殉葬制度?

其实是这样的,满族从前确实有过殉葬的习俗。但是对于殉葬人选也是有要求的,一般殉葬的都是没有子女的妾室,偶尔也会有没有子女的嫡妻,但是很少。努尔哈赤死的时候,皇太极地母亲孟古大妃早已去世多年,当然,即使她没死,也不会让她殉葬。至于多尔衮的母亲阿巴亥,她当时的位分是大妃,相当于后来的皇后,而且有育有三个儿子,不管怎么说,也不应该殉葬。至于她最后之所以会有那样的结局,完全是政治冲突的结果。因为如果她不死,就会成为皇太后,而她与自己的三个儿子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因而威胁到了皇太极的地位。所以,皇太极若想在当时权力继承十分混乱的情况下稳固自己的势力,就必须除掉阿巴亥,这也是大妃最终殉葬的根本原因。因为本身殉葬制度就存在着不合理,且不文明的因素,满族在入关后基本接受了汉族的文化,加上入关以后清朝皇室帝位继承制度已经完善,基本不会出现因皇位继承不清晰造成的纷争,所以殉葬制度也就自然而然的消失了。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些先皇帝的妃子虽然没有死殉,但实际的境遇却真的算是活殉了。

九、清朝武举制度基本?

清代武举按文榜程序,考试大致分四个等级进行。

一、童试,在县、府进行,考中者为武秀才。

二、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人。

三、会试,在京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

四、殿试,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再通过殿试(也称廷试)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称为“三甲”。

十、清朝的太庙制度?

明清两代皇帝祭奠祖先的家庙,始建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间),是根据中国古代“敬天法祖”的传统礼制建造的。大殿两侧各有配殿十五间,东配殿供奉着历代的有功皇族神位,西配殿供奉异姓功臣神位。大殿之后的中殿和后殿都是黄琉璃瓦庑殿顶的九间大殿,中殿称寝殿,后殿称祧庙。此外还有神厨、神库、宰牲亭、治牲房等建筑。

由于太庙是皇帝一家直系的专门祭祀场所,所以一般只有皇帝的先辈可享此殊荣。一般的皇亲还不行,必须是近亲或有功于江山社稷的皇亲,还有有大功于社稷的臣子,经皇帝允许也可在死后享用太庙的待遇,这些臣子死后将是以郡王之礼厚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