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一、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供参考谢谢提问不客气谢谢祝你周末愉快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时间?

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了一些农业保险业务。

1982年到1992年农业保险业务呈上升趋势,到1992年当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但保费快速上升的同时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为119%。在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以后,过高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时间?

为保障农民权益,建立统一、有序、标准化的农业保险赔付制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结合广东实际,特制定本标准,自2018年10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必须发挥农业保险应有的保障功能,提高保险赔付的时效性(种植险现场定损模式赔付时间不得迟于报案日期6个月,种植险天气指数定损模式赔付时间不得迟于灾害发生日期1个月,畜牧险赔付时间不得迟于报案日期2个月,农业设施险赔付时间不得迟于报案日期2个月)。

本标准为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赔付标准,各地各保险公司可在不增加保费的前提下,为投保农户提供更多保障。

四、政策性农业保险哪年开始

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从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了一些农业保险业务。

1982年到1992年农业保险业务呈上升趋势,到1992年当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但保费快速上升的同时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为119%。

在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以后,过高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

五、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案标准?

5000元以上不满5万的认定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满50万的认定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六、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政策性怎么理解?

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政策性怎么理解?

什么是农业政策性保险?

农业政策性保险是指由政府主导、支持和管理的一种保险形式,旨在减轻农业经营风险,保护农民的利益。作为一种政策性工具,农业政策性保险通常与特定的农业政策紧密相关,其目标是提供给农民一种可行的方式来应对自然灾害、价格波动和其他农业风险带来的损失。

政策性保险的政策性如何理解?

政策性保险的政策性是指该保险制度所依托的是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农业政策性保险是国家针对农业领域的风险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旨在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种保险的政策性表现在多个方面:

  1. 政府支持:政府通过资金投入、税收优惠等方式给予补贴和支持。
  2. 强制性或半强制性的参与:政府通常会要求特定的农民或农业企业参与农业政策性保险,以确保保险机制的有效性。
  3. 保费补贴:政府通常会对参与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农民或农业企业的保险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
  4. 风险分担:政府会与保险机构共同承担一部分农业风险,以保证农民的收益和利益。

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意义和作用

农业政策性保险对于农民和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风险管理:农业经营面临着多种风险,如自然灾害、疫病、价格波动等,农业政策性保险为农民提供了一种有效管理风险的工具。
  • 保障农民利益:政策性保险的引入保护了农民的利益,降低了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损失,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 促进农业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引入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农民增加收入、保障农民利益、提高农业投资意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 稳定农产品市场:政策性保险可以减少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农民收益的影响,提高市场稳定性。

如何加强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有效性?

为了提高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效果和受益面,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加强:

  1. 政策和法律框架: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确保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实施与发展得到有效支持。
  2. 科技支持:结合现代科技手段,提供农业风险评估和监测服务,为保险机构和农民提供精准的风险管理信息,提高保险的准确性和效率。
  3. 资金支持: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资金投入,增加保费补贴的力度,降低农民参与保险的成本。
  4. 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和参与度。
  5. 合作机制:建立保险机构、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密切合作机制,形成良好的保险生态系统。

综上所述,农业政策性保险作为一种政策性工具在农业领域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政府的支持和农民的参与,农业政策性保险可以有效地减轻农业经营风险,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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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农业保险都是政策性的吗

<> 农业保险都是政策性的吗

农业保险都是政策性的吗

农业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旨在为农民提供对农作物、农业设施和农业生产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补偿的保险服务。虽然农业保险在许多国家都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但农业保险的性质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农业保险主要分为商业性和政策性两种类型。商业性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商业原则,提供给农民的保险服务。这种类型的保险通常需要农民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并且保险公司会根据风险评估来制定保险合同和赔付标准。

与商业性农业保险相比,政策性农业保险更多地是由政府主导,并通过政策进行推广和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通常包括政府出资或资金补贴、合作社保障、农民收入保险等多种方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优势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具有一些独特的优势。首先,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提供相对较低的保险费用,因为政府通常会提供资金补贴,降低农民负担。其次,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覆盖更广泛的农作物和风险,包括自然灾害、疾病、虫害等。这能够降低农民面临的风险,并减少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

此外,政策性农业保险还可以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通过农民参与保险市场,可以增加他们与金融机构的接触,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这对于促进农民的经济活动和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商业性农业保险的优势

商业性农业保险主要以市场为导向,更注重保险产品的灵活性和个性化服务。相比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农业保险更加注重风险评估和利益分配的准确性。同时,由于保险公司通常是盈利性机构,商业性农业保险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激励农民更加关注农业风险管理,并鼓励采取更有效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措施。

农业保险未来的发展方向

农业保险在未来的发展中还面临一些挑战和机遇。一方面,随着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频发,农业保险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以适应新的风险模式。另一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业保险可以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赔付的效率。

在政策方面,应该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高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同时,政府还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和理解。此外,可以考虑建立农业保险机构和合作社,提供更专业化和个性化的农业保险服务。

结论

农业保险既包括商业性保险,也包括政策性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府主导,注重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稳定农业生产。商业性农业保险以市场为导向,更注重风险管理和利益分配的准确性。未来,农业保险需要在政策和技术方面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和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八、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哪些问题,有什么建议措施吗?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有发展前景吗?

以下内容来自于百度百科

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对接,可以创新政府救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为世贸组织所允许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绿箱"政策。主要特点我国目前推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由政府发动组织的,旨在保护和扶持我国农业的一个公益性保险产品 [2]。它与商业性农业保险相比具有如下几点不同:经营主体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府直接组织并参与经营,或指派并扶持其他保险公司经营,不具有盈利性;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只由商业性保险公司承担,是以盈利为目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其产品由政府给与一定比例的补贴,而商业性农业保险则完全由投保人自己承担费额。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动,而商业性农业保险是由市场机制调节运作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推动的,必须执行的。政府通过有关的法律规定对参与农业保险的农户既可享受到国家保险补贴,又可以享受到其它的优惠政策。如果不参加保险,灾后政府就不给于救济,农产品不能得到政府价格补贴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一般保险责任范围囊括范围广,保险对形象的损失概率较大,从而成本损失率高,商业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责任范围窄,保险对象损失概率较小,成本损失可能性小。原则和目标基本原则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主要目标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实现“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的目标要求,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3]存在的问题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逐步展开,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识不够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已经展开了几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政府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地方政府及参保农户没有产生足够的重视。这体现在:一是地方政府对于为什么要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它的方向发展、最终的目标,说法不一,存在诸多疑问。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把征收农业保险费看成是乱收费,因此对其缺乏积极性。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方式不够明确。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是“政策性保险”和“商业化经营”相结合的的运营模式。商业性保险公司也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但是如何判断保险公司的盈亏是由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所致还是由经营商业性敬业保险业务所至以及政府的补贴力度如何,难以确定。这都将成为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的原因。2.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将起到促进和保护的作用。它应该成为一种制度而保留下来,这必须要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而我国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到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出台[2]。相关的农业保险的法律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简单的提到:“农业保险必须自愿加入,任何人不得强制”,而经过改版后的现行的《保险法》也主要是针对商业性保险,对农业保险没做具体规定,只是提到“国家支持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我国至今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还是一个空白,现在诸多问题的解决措施一直无法可依。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2]。3.低收入和高保费率的冲突我国目前农业种植主要是人工耕作,生产力低下,人均耕种面积小,年收入很低。一年除去必要生活开支,生产成本几乎没有剩余。而农业保险,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其成本较高,这就决定了高保险费率。据统计,一般农作物的保险费率在2%— 15%之间,与其他保险相比,保险费率要高出十几倍。这样“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费率即使能高达50%,广大农民仍交不起保费,这结果造成投保需求不足,影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空间。4.缺乏农业巨灾保险项目近几年来我国多地遭受了大范围的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农民几近颗粒无收,损失惨重。而我国政府并没有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各级政府在财政上也没有专项补贴。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往往要超出当年收缴的农业保险费十几倍。这样就大大的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负担,甚至保险合同难以履行。因此如何分散风险,以确保农业保险继续发展下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5.监督管理问题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的监管主要是由保监会来执行的,而从历史上来看,保监会主要是从事商业性保险的监管,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非盈利的,具有公益性质,而商业性保险和前者正相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二者的目的不同,经营理念亦不同。对于商业性保险,监管部门要考虑保险公司的盈益,也要确保被保险人的权益,力求二者的利益兼顾,而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部门主要任务是将其作为一种政策进行推动,以达到最终政策想要达到的目标。两种不同性质的业务,目标理念不同,由同一部门监管,你然要产生多方面的矛盾冲突。这样,必然要影响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政策建议财政补贴政策我国财政应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相应的补贴,将农业保险补贴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具体包括:第一,提供保费补贴。对农业保险经营费用进行补贴,由政府按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比例给予全额补贴经营费用,保险公司不从农业保险的保费中提取任何费用,农业保险保费全部用于赔付。第二,提供管理费补贴。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的费用补贴,既可降低农业保险价格,又可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的积极性。第三,提供再保险补贴。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购买再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以进一步降低保险公司保险风险,增强赔付能力。再保险制度建立国家补贴的再保险体系是各国农业保险由自由竞争转变为国家管理的重要标志。再保险可采取在一定范围内法定分保方式进行。现阶段,再保险业务可以由中国再保险公司兼营,也可以通过补贴的方式吸引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此项业务。巨灾风险基金制度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且损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农业风险具有高度关联性,致使农业风险损失在时间和空间上不易分散,很容易形成农业巨灾损失。因此,应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由中央、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积累巨灾风险保障基金,对遭遇巨灾损失的农业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 增强抵抗巨灾风险的能力。在正常年景巨灾风险保障基金只积累不使用,一旦出现大的自然灾害,农业保险公司超赔部分由农业巨灾风险保障基金赔付。税收减免制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税收减免制度有利于扶持各种农业保险基金的积累,增强农业保险的自我发展能力。因此,应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与其他业务严格分开,实行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专账专人管理,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实行保险公司经营一定区域范围内(县以下的范围)的其他险种相关税目免税,从而调动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第一,对农业保险进行单独的保费收入管理,建立单独的电子化信息系统。第二,对资金结余的管理要明确规定,要求专款专用,不得任意拆借。第三,要对农业保险分险种核算,积累数据,为未来相关规定的制定提供依据。第四,建立费用的分项管理系统。农业信息定期公布制度建议相关部门对全国的农业信息进行统计、调查、研究,做好农业保险的基础工作,掌握完整的产量及灾害统计资料和各种作物的成本数据,使定损理赔有所依据,从而促进农业保险快速发展。

九、政策性农业保险能不能预收?

保险是确保在承保一成立后的担当,政策性农业保险耍预收。

十、毕业论文政策性农业保险数据怎么找?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2021中国保险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976亿元,跃居全球第一,为1.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过4.7万亿元。

报告称,保险业积极开发专属保险产品,服务小微企业降风险、保生产、促发展,为外贸企业提供进出口一揽子风险保障。2021年,共为528万户次小微企业提供保险保障18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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